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9:01
网站介绍

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区卫生工作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卫生现代化规划;拟订全区卫生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起草有关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指导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有计划培养引进高素质卫技和管理人才;负责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提出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意见。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情、疫情;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劳动、放射、饮水、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指导、监督管理急救工作。

4.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协助做好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中剧、麻、毒、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依法对全区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行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和卫生行政监督职能;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准入、执业许可审批和医疗技术准入许可审批与公告,负责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认定、考试和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6.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妇幼卫生保健、无偿献血等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积极发展中医事业,促进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共同发展。

7.制定全区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卫生科研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医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医学学术交流;组织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和中、高等医学职业教育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二)主管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发展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区的人口发展战略,编制我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4.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三)承担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干部保健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3楼东
联系电话:82838369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00 (10月至4月)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5:00 (5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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